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培养大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发挥优秀大学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成才报国。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予以表彰,根据我校《关于评选2019届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现将航天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排名前30%;认真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已取得突出的阶段性成绩;
3.坚持锻炼,身体健康,具有坚韧的意志品质和拼搏进取的精神;
4.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十佳大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奖章”“十佳青年志愿者”“十佳学业帮辅学生讲师”“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5.研究生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学术理论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博士研究生应取得创新性的成果。
二、评选范围、比例及工作时间安排
1.评选范围为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前),比例不超过本届毕业生人数的10%,本次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将于2019年6月统一发放优秀毕业生证书。
2.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日期 | 内容 |
5月14日-5月15日 | 学院制定评优细则,组织学生网上申报 |
5月15日-5月21日 | 学院完成材料审核、评选推荐工作 |
5月21日 | 学院报送评优结果,同时进行院内公示 |
5月23日-5月25日 | 学校评审、结果公示 |
5月26日-5月31日 | 印发表彰文件,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奖章 |
三、评选组织
1.学院成立专项工作评审小组,负责制定学院评审细则,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负责对各年级/学科推选上报材料的复核工作,公布评审结果并受理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航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评审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李明江
副组长:赵永蓬、王义
组员:张华、鲁佳、李卓实、明麟、苗成国、纪欣宇、徐洋、宋佳瑞
四、评选和奖励办法
1.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评审细则(包含研究生文章情况认定说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下而上开展评选,认真做好评优佐证材料(荣誉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的收取、审查和备案工作,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查;
2.对于学习成绩排名30-5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但需提交真实详细的证明材料;
3.对于在国防航天单位就业的优秀毕业生,学院将积极选树和宣传;
4.学校将授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发给证书,予以表彰,并载入本人档案。
五、评选工作流程
1.组织申报。候选人于5月16日前登陆评优系统(http://xg.hit.edu.cn/login?jg=x&url=x)进行申报。
2.学院审核候选人申报材料。学院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细则标准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各年级/学科联评结果,按照《2019年优秀毕业生各学院名额分配表》(附件4)确定优秀毕业生人选。
六、有关要求
1.候选人以第三人称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候选人报送的《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需一页排版,请各位候选人自行调整。
3.候选人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及《学院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2),并于5月16日14点前将附件1、2的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命名为“优秀毕业生+学号+姓名”,其中附件1电子版材料请按例如“01-张某某-航天学院-哈工大2019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格式命名;附件2电子版材料请按例如“航天学院-张某某-哈工大2019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命名。本科层次报送至minglin@hit.edu.cn,研究生层次报送至xyang_sa@hit.edu.cn。
4.学校评选结果公示后,到毕业生离校前,对有考试成绩不合格,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法按期正常毕业,以及有举报的优秀毕业生,一经核实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明老师联系电话:0451-86413170
附件1: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2:学院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优秀毕业生申请人在其他方面表现优异评审标准.doc
附件4: 2019年优秀毕业生各学院名额分配表.xls
航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