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学院关于2023年特殊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猛发布时间:2023-12-11浏览次数:10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校特殊奖学金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现将航天学院2023年特殊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1.航天学院研究生特殊奖学金评定细则见附件1

2.在校学习满一年的全日制本科生可以参评,原则上上一学年综测排名在专业30%。(助学金需要上一学年综测排名平均学分绩排名在专业50%)具体比例以各类奖助学金协议要求为准。

3.根据奖学金协议及评审要求,各奖学金奖励对象和申报条件另有明确要求。

4.原则上学生在同一学年之内各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5.对于2023年秋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本学期的特殊奖学金在转入学院评选。

6.航天学院本科生特殊奖学金的答辩评分项目包括:学习成绩25%、创新能力25%、社会实践25%、综合素质25%,按照50%综合测评分数+50%答辩分加权计算总分后,择优确定获奖名单。

三、评定程序

1.学院根据设奖单位评审要求制定细则,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需提交申报佐证材料。

2.学院依据各项特殊奖学金评选要求,对申报学生进行联评。联评结果公示无问题后,学生在学工系统中完成特殊奖学金申报。

3.学工处复审并公示结果,上报各项奖学金设奖单位审批,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四、申报材料

1.奖学金登记表系统打印版一式一份:奖学金登记表为申报主要材料,请务必认真如实填写,“学科、专业、学号”要填写准确、完整。表格需在学工系统中学校审核通过后打印,签字盖章。

2.申请人成绩单一式一份:上一学年即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教学秘书核实后分别签字、盖章,并在成绩单右下角加盖学院公章。

3.感谢信一式一份:所有确定推荐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均需提供一份不少于300字的感谢信,感谢信名字需手签抬头需提及哈工大教育发展基金会或相应奖学金设奖单位

五、注意事项

1.申报表要填写完备,粘贴免冠近照,需签字(盖章)的地方不能空缺,否则不予评审。为方便学校和设奖单位核实信息和通知颁奖事宜,请填写最常用的联系电话。

2.所有申报内容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六、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20231218日前

特殊奖学金申报、联评答辩、线下公示

20231219-20231220

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20231221-20231227

学院报送申报材料

202312月末

学校复审材料并公示

202312月末

学校将申报材料上报设奖单位

附件:

附件1:航天学院研究生特殊奖学金评定细则.pdf

附件2:本科生特殊奖学金评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