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学院关于2025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迁移及档案关系转寄的说明

发布者:王猛发布时间:2024-12-08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欢迎你即将成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一员!为了使你来我校前详细了解组织关系、档案及户口迁移等事宜,现做如下说明:

一、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党组织关系转接信息

1.省外学生党组织关系转接需开具介绍信并请在全国系统一并转接,信息如下:

转入单位党组织(介绍信抬头):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学院委员会,

2.省内学生请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直接转入,无需开具介绍信。

3.校内学生请在组工系统申请组织关系转接

转入单位名称:航天学院党委

4.党组织关系转接未尽相关事项请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

联系人:魏昕辰,联系电话:0451-86413170

)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关系转接>申请转入组织>团黑龙江省委>哈尔滨工业大学团委>航天学院团委>转入单位全称(详见附件1不详信息请加入QQ群询问

联系人:于泓博,联系电话:0451-86415152

二、户口迁移

黑龙江省考生按照哈尔滨户政处文件要求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考生户口是否迁移遵循自愿原则,集中在新生入学阶段办理。如需迁入,请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提供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在落户时使用),入学后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及照片电子版,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户口迁移证信息核对:

迁往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繁荣街130号;

迁至派出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花园街派出所;

户口迁移证右下角有效期限处需要加盖“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

户口迁移证修改项需要加盖“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

户口迁移证需要用微机打印;

户口迁移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与身份证、学籍、新生录取通知书需要保持一致,出生地和籍贯需要详细到市县或者具体地区。(哈工大户籍室联系电话:0451-86210196)。

三、档案关系转寄

档案不允许学生自带,一律通过原单位邮寄。除少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外,定向就业类考生人事档案不需转入我校。

入学前系在职职工者,人事档案内须包含解聘合同、工资关系等全部存档资料。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对于在档案材料方面弄虚作假的考生,学校将不再允许其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对于协助弄虚作假的单位,学校将不再接收其单位职工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

非定向博士生入学后必须按规定全日制在校学习,学校和导师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非定向类的往届生须在20241230日前将本人档案邮寄到我校

非定向类应届硕士生在入学前将本人档案邮寄到学校即可。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明德楼

收件人:王浩瑞老师 电话:0451-86415152

四、航天学院2025级博士群QQ群号:591929573



航天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4128



附件1:博士研究生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团支部明细.xlsx

附件2:关于拟录取研究生材料调取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