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2023届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和学院实际情况,现将航天学院推选2023届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排名前30%;认真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已取得突出的阶段性成绩。
3.坚持锻炼,身体健康,具有坚韧的意志品质和拼搏进取的精神。
4.原则上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抗疫志愿服务奖”“十佳学业帮辅志愿者”“十佳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十佳青年志愿者”“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十佳英才”“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
5.研究生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学术理论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博士研究生应取得创新性的成果。
二、评选范围、比例及工作时间安排
1.评选范围为2023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截至2024年3月1日前),评选比例为本届毕业生人数的10%,本次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将分批次发放优秀毕业生证书。
2.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3月23日 | 学院制定评优细则。 |
4月5日 17:00之前 | 各单位推优,推优名额以辅导员通知为准,综合考虑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召开推优会,学院组织学生网上申报(xg.hit.edu.cn),完成材料审核、评选推荐工作。 |
4月6日 | 学院报送评优结果,同时进行院内公示。 |
4月7日- 4月20日 | 学校评审、结果公示。 |
4月20日- 5月6日 | 签发表彰文件,印制、发放获奖证书。 |
各单位提交的每位优秀毕业生材料清单如下:
(1)附件1:学院(部)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2)附件3:学号-姓名-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一张个人生活照(命名为姓名)
(4)800字个人事迹材料(word形式,命名为姓名,包含个人基本信息以及简要事迹等,用于学院宣传典型事迹)
(5)佐证材料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包含成绩单、德育奖励以及科研成果等)
(6)附件4: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学院班级评奖评优记录表
各单位每个推荐人一个文件夹,整体压缩为一个压缩包,4月5日17:00前发送给辅导员。
三、有关要求
1.候选人通过校园网登陆学工系统(http://xg.hit.edu.cn)以第三人称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对于学习成绩排名30%-50%的学生,或在校期间未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即不合符评选条件中第4条要求)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参军入伍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总比例不能超过学院可推荐总人数15%,需由学院院长、书记共同进行书面推荐,并提交详实的证明材料。
3.严格审核候选人申报材料,重点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4.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及航天学院公章不可用其他个人名章或单位公章代替。
5.严格按照评选通知,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学校评选结果公示后,到毕业生离校前,对有考试成绩不合格,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法按期正常毕业以及受到举报的优秀毕业生,一经核实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工秘书:钱程屹
联系电话:0451-86413170
工作邮箱:20220091@hit.edu.cn
附件:
航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