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学院关于2024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迁移及档案关系转接的说明

发布者:王猛发布时间:2024-06-12浏览次数:2647


各位同学:

欢迎你即将成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一员!为了使你来我校前详细了解组织关系、档案及户口迁移等事宜,现作如下说明:

一、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党组织关系转接信息:

省外党组织关系转接需开具介绍信,信息如下:

转入单位党组织(介绍信抬头):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具体转入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学院党委

省内请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直接转入,无需开具介绍信。

党组织关系联系人:陈佳月,联系电话:0451-86415152

团组织关系转接信息:

转入单位全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学院临时转接团支部

团组织关系联系人:于泓博,联系电话:0451-86415152

二、户口迁移

黑龙江省考生按照哈尔滨户政处文件要求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考生户口是否迁移遵循自愿原则,集中在新生入学阶段办理。如需迁入,请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提供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在落户时使用),入学后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及照片电子版,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户口迁移证信息核对:

迁往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繁荣街130号;

迁至派出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花园街派出所;

户口迁移证右下角有效期限处需要加盖“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

户口迁移证修改项需要加盖“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

户口迁移证需要用微机打印;

户口迁移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与身份证、学籍、新生录取通知书需要保持一致,出生地和籍贯需要详细到市县或者具体地区。(哈工大户籍室联系电话:0451-86210196)。

三、档案关系转

档案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带,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学生本人携带档案,务必保证原档案所在单位的密封状态。除少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外,定向就业类考生人事档案不需转入我校。

入学前系在职职工者,人事档案内须包含解聘合同、工资关系等全部存档资料。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对于在档案材料方面弄虚作假的考生,学校将不再允许其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对于协助弄虚作假的单位,学校将不再接收其单位职工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

非定向博士生入学后必须按规定全日制在校学习,学校和导师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非定向类的往届生须在2024625日前将本人档案邮寄到我校

非定向类应届硕士生在入学前将本人档案邮寄到学校即可。

所有纸质档案(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均应转递至航天学院,可采用一个完整包裹,或采用分开包裹进行转递。所有纸质档案请表面注明“2024秋季拟入学博士人事档案/党员档案/人事和党员档案”。转递可采用EMS通道或者机要通道。(考虑到转递效率,推荐采用EMS通道)

EMS通道转递接收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一校区明德楼。

机要通道转递接收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主楼240航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以上两种方式收件人及联系方式:王浩瑞,18911816791

附:《关于拟录取研究生材料调取的函》

四、航天学院2024级博士群QQ群号:146306468





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4612


关于拟录取研究生材料调取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