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电子信息类各位同学:
依据《航天学院本科招生大类内专业选择实施细则(2017级本科生适用)》,学院决定于2018年7月20日下班前收取《航天学院本科生专业选择志愿表》(详见附件1)。请各位同学认真填写表格,自愿选择的专业方向,一经承诺,不得修改。最晚于7月20日17:00前将个人志愿表纸质版报送至二区主楼B305-2纪欣宇老师办公室。
航天学院本科招生大类内专业选择实施细则(2017级本科生适用).docx
附件1:航天学院本科生专业选择志愿表(电子信息类).docx
航天学院本科生培养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