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校特殊奖学金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现将航天学院2023年特殊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1.航天学院研究生特殊奖学金评定细则见附件1。
2.在校学习满一年的全日制本科生可以参评,原则上上一学年综测排名在专业前30%。(助学金需要上一学年综测排名或平均学分绩排名在专业前50%)具体比例以各类奖助学金协议要求为准。
3.根据奖学金协议及评审要求,各奖学金奖励对象和申报条件另有明确要求。
4.原则上学生在同一学年之内各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5.对于2023年秋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本学期的特殊奖学金在转入学院评选。
6.航天学院本科生特殊奖学金的答辩评分项目包括:学习成绩25%、创新能力25%、社会实践25%、综合素质25%,按照50%综合测评分数+50%答辩分加权计算总分后,择优确定获奖名单。
三、评定程序
1.学院根据设奖单位评审要求制定细则,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需提交申报佐证材料。
2.学院依据各项特殊奖学金评选要求,对申报学生进行联评。联评结果公示无问题后,学生在学工系统中完成特殊奖学金申报。
3.学工处复审并公示结果,上报各项奖学金设奖单位审批,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四、申报材料
1.奖学金登记表系统打印版一式一份:奖学金登记表为申报主要材料,请务必认真如实填写,“学科、专业、学号”要填写准确、完整。表格需在学工系统中学校审核通过后打印,签字盖章。
2.申请人成绩单一式一份:上一学年即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教学秘书核实后分别签字、盖章,并在成绩单右下角加盖学院公章。
3.感谢信一式一份:所有确定推荐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均需提供一份不少于300字的感谢信,感谢信名字需手签,抬头需提及哈工大教育发展基金会或相应奖学金设奖单位。
五、注意事项
1.申报表要填写完备,粘贴免冠近照,需签字(盖章)的地方不能空缺,否则不予评审。为方便学校和设奖单位核实信息和通知颁奖事宜,请填写最常用的联系电话。
2.所有申报内容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六、时间安排
时间 | 事项 |
2023年12月18日前 | 特殊奖学金申报、联评答辩、线下公示 |
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0日 | 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
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7日 | 学院报送申报材料 |
2023年12月末 | 学校复审材料并公示 |
2023年12月末 | 学校将申报材料上报设奖单位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