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2025届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有关要求,航天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选对象
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航天学院2025届全日制本硕博全体毕业生。
校优秀毕业生:航天学院全体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截至2026年3月1日前)。
备注: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在校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产生。
二、评选名额
航天学院优秀毕业生具体名额以学校分配名额数为准,其中校优秀毕业生按照本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比例推荐。
三、评选条件和评分标准
评选条件参考附件1、评分标准参考附件2、优秀毕业生申请人在其他方面表现优异评审标准参考附件3。
备注: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过程中,对于学习成绩排名30%~50%的学生,或在校期间未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即不符合评选条件中第7条要求)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参军入伍、就业去向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总比例不能超过学院可推荐总人数15%,需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书面签字推荐,并提交详实的证明材料。
四、评选安排
时间 | 安排 |
4月3日 | 学院发布通知细则,学生报名 |
4月7日前 | 学院资格审查 |
4月8日前 | 各单位开展联评答辩 |
4月8日-4月14日 | 学院推荐名单公示 |
4月14日前 | 学工系统流程审批 |
五、评选程序
学院成立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规定、流程,组织开展协调评审、材料复核、公布结果等工作。
组长:学生工作负责人、主管本科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
组员: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学工秘书、本科生培养办主任、研究生培养办主任
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航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评选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评优佐证材料(荣誉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均收取纸质版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1.参加联评的同学需于4月6日22:00前填写链接报名“校优秀毕业生”(链接中提交附件4),逾期未填写视为放弃,并于联评前提交佐证材料纸质版复印件至辅导员处。
问卷链接:
https://docs.qq.com/form/page/DSkZEQVZTeFhRbm5H
2.《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表彰确认表》(附件4),以第三人称填写“主要事迹”部分内容,内容控制在两页内,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注:填写时请保持表格原格式不变)
3.校本部学生需要通过学工系统(http://xg.hit.edu.cn)填写《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钱老师,15000314091)
航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3日